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各有关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师〔2021〕66号)要求,为全面实现教师培训提质增效目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现就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教师培训目标定位
持续完善“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县培计划”和“校本研修”五级联动教师培训机制,加强各级教师培训项目的深度研究,加大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力度,建立五级教师培训错位互补、互为支撑的项目体系,系统做好教师培训规划,形成教师培训合力,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支持教师终身学习。
二、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实行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准入制度,省级依据《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资质认定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中,遴选一批专业实力强、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单位,建立优质教师培训基地,按程序承担我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教师培训项目,以教师培训基地的高质量推动教师培训高质量发展。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遴选教师培训项目承训单位时参照执行,确保教师培训质量和效益。
三、加强教师培训绩效管理
实施教师培训全过程质量管理,省级依据《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见附件2),对承担我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的承训单位实行绩效评价,规范教师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教师培训成果转化。同时,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项目选送率、报到率、结业率等情况进行通报,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提升教师参训的成长感和获得感。